(2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项目占地范围附近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人民群众等,对本项目环境影响、污染防治措施、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(3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4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邮寄、现场递交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(5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7日。
(6)联系方式:联系人,禹梦洁;电话,0310-6299672;邮箱,jesseyujump@sina.com。